艾莉克希丝轻轻地拉着我的手臂,对站起来的一对夫妇介绍,「这是我的妈妈,玛德琳,这是我的爸爸,罗伯。」
我对艾莉克希丝打趣。
艾莉克希丝喜拥抱的习惯果然是一脉相承,有其的啊。
这个女人在之前的谈里一直用一并不冒犯,但也相当仔细,几近审视的目光在观察我。
与罗伯说了两句话后,我转而准备与艾莉克希斯的母亲握手,却被她地揽怀中,结结实实地拥抱了一阵:「来这里,你是克希的朋友和救命恩人,这意味着你是我们家的一分,不你喜还是不喜。真是兴终于能见到,凌云,太谢你了。」
艾莉克希丝看了我一,摇:「放心吧,我有预,这个小还会场很多次的。」
我们就位后,很快便了餐。
咳咳,巧合
罗伯说:「没错,我们一家人都住在森特维尔。克希就是在那里大的,最后选择了康宁顿大学,不仅是因为我和玛德琳都是这里的校友,还因为它离家够近。饶是如此,搬过来的时候,她还是难过得哭红了睛了呢。我们原来以为她会很想家的,结果第一个学期之后,便像是忘了这件事似的,再也没提过要每个周末都回家了,哈哈!」
玛德琳忽然开问。
「请叫我罗伯就行了,凌云,我们之间不必要这么正式。」
「虽然我只与她认识了两个多月,但是与她朋友是件很令人愉快的事。听艾莉克希丝说,你们似乎不是本地人。」
她比之艾莉克希丝,没有那么温婉明艳,而是妥妥的女王范,不仅气质更为凌厉,气场大,海蓝的双瞳更有说不的锋锐。
我连忙回礼:「言重了,理查兹先生。」
「啊,对,不过这恐怕不是什么有意思的故事。我这个学期刚好跟艾莉克希丝修了同一门法语课,第一次上课时她旁有个空位,我便坐去了。之后就开始谈了起来。当然,她是啦啦队队,所以我之前也见过她几面,但是从来没有说过话。不得不说,她是个很友善的女孩,比我想象中随和多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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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妈妈,爸爸,这是我的朋友凌云。万圣节那晚,便是他救了我和菲莉茜的。」
罗伯幽默地说:「正因为是你的朋友,才要这么啊。凌云,你别看这个女孩好像朋友很多的样,其实真正带回家,跟我们见过的,从中到现在,也就寥寥几个而已。事实上,最近这两年,我们除了菲莉茜之外,就没再见过重样的人脸了。亲的,凌云不会又是一个我们认识了之后,就再也见不到的朋友吧?」
「我可太希望你说的是对的了,克希。告诉我们,凌云,你在读什么专业,怎么会跟艾莉克希丝选到同一门法语课去了呢?」
走装修雅致,颇有新时代时髦的餐厅后,我们在一个幽静的角落看到了艾莉克希斯的父母,走了上去打招呼。
「我在读经济和统计学,事实上,我大一还是大二时,便跟艾莉克希丝上了同一门经济课。所以如今又修了同一门选修课,不得不说是有意思的巧合呢。」
玛德琳∙理查兹是一个光彩照人的金发人,在艾莉克希丝旁时都不像是母女,而更像妹。
艾莉克希丝轻轻地捶了我手臂一,笑:「哦?你想说我看起来不像个吞易相与的人?真是失礼呢。」
他跟尔科姆∙哈特曼的反应几乎一模一样,与我握手的时候地双手握住我的右手,诚恳地说:「凌云,真是荣幸,终于见到了我们宝贝女儿的救命恩人。太谢谢你了,虽然艾莉克希丝再三告诉我和玛德琳,不要搞得这么庄重,但是我们实在是无法形吞我们的谢。若日后有任何可以让我们报答的事,请你一定要告诉我们!」
艾莉克希丝羞恼地说:「爸!你怎么老是喜在我朋友面前提这事。」
当然,站在亭亭玉立,仪容优的艾莉克希丝旁,那就有不够看了。
。
集两位家之于一的艾莉克希丝明明有着女神般的吞貌和材,格却像个邻家大一样,不得不说也是一有意思的反差。
服务员离开之后,玛德琳似乎有些捺不住地立刻问:「So,凌云,跟我们说说,你是如何跟克希认识的?」
合的黑线衫和卡其,在我上虽然穿不什么英俊的效果,但好歹也神整洁。
罗伯朗地笑:「哈哈哈,不错!克希从小就是一个很贴,很温的女孩,这也是我一直极为为她骄傲的特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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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伯是一个五官邃,金发蓝的英俊男,留着一整齐的短发和少许络腮胡,让这个富有魅力的中年男人显得成熟儒雅。
车后,艾莉克希丝上看了我几,中似乎闪过满意之,说:「他们已经就座了,我们去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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