充说:「是师哥带我去的,后来再没去过。」
「文丙,这个不教好的。」
我恨恨得骂了一声,然后:「以后再不许去,知不?」
小风用力。
小风的童竟然是被女破的,我心中直为小风叫屈,又在心中骂了文丙一遍。
贼留的地址在湘河畔,预计需要赶半月的行程,夜里,我和小风没有选择留宿客栈,而是找了个无人看护的山神庙过夜。
我行走江湖的经验是,越没人的地方越安全。
客栈多嘴杂,像我这样的女走在闹市,时常招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不光是贼,还有些烦人的富家公,我总觉的天男人都好,一个个见了我都走不动儿,直到我遇到林郎,这境况才好转。
现在林郎不在了,觊觎我的人多如。
光是一个月间,形形的男人以吊唁为名来山庄的比肩接踵。
甚至包括小风。
我坐在火堆边,抱着双,小风一直在看我,盯着我的一双白靴,目不转睛。
小风对我不再是单纯的弟,他对我有男女间的望,我不怪他,他到了这个年龄,面对我要是没望,才叫不正常。
只要我把握好分寸,维持好这份意,等小风成了家,有了真正所的人,应该就会淡忘掉我。
「师,夫不在了,你以后有什么打算?」
「能有什么打算?」
我抿抿嘴,有苦难言的:「先救公公,然后……」
我也不知然后该怎样,总之我不会改嫁,我是林郎的妻,永远都是。
「师,让我照顾你,好不好?」
小风突然扑过来,抓住我的双手。
我挣脱了一,没有挣开,望着小风炙的目光,我摇摇,说:「小风,你应该找一个彼此相的姑娘,幸福的过一生。师永远只能是师。」
我疼小风,把他当亲人 ,可亲和是不一样的。
从小我就把他当弟弟,没办法把他和人联系在一起。
小风捧着我的手,温的抚摸,已经不是单纯的拉着,他在摸我的纤玉手,男人对女人的那摸。
「小风,我的手好看吗?」
为了不使彼此难堪,我笑着回手来,迎着火光笔直的伸。
纤的手指白皙如玉,指甲如同贝壳般致。
在火光照耀,指间红彤彤的,彷佛细的肌肤要被照透明一般。
「好看!」
小风痴痴的看着我的手,也不知在想些什么,呆呆的纹丝不动。
我捡了柴丢火堆,说:「我觉得不好看,会衣煮饭的手才是最的,师这双手连绣都不会,只会舞剑。」
小风突然又抓住我的手,用拇指在我的手背上细细的摸,一边摸一边:「师的手就是一朵,什么都不用,都是最的。」
小风啥时候学得这么会哄女孩?我回手在他脑门上弾了一,笑骂:「几年不见,学会油嘴了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