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多个黑人上过床,没有一个是小的。
我老婆从卫生间里来,那一穿着让我惊呆了。
面是一条致的超短裙,大半个都在了外面,上面是一件无袖T恤,暴她幽的沟。
我本想用些华的词汇来表达我现在的心,奈何本人没文化,一句卧槽行天。
「老公,你觉得我这样穿好不好?」
说着,还在我面前转了一圈,那裙立就飘起来,里面红艳艳的丁字堪堪包住了她的,「我在来这的前两天买的,好看不?」
「老婆,我都不想让你走了。」
「那可不行,今晚可要安东先享用你老婆我哦,等他完事后,你再吃他剩的。」
这个小婊砸,连老公都不要了。
算了算了,不跟女人计较。
我们楼赶到餐厅的时候,其他人都已经等在那里了。
看到我老婆穿的这么暴,他们一个个都目瞪呆,我则暗搓搓地笑了。
饭桌上只有我老婆一个女的,而且还穿的这么,那几个憨憨自然是不遗余力地向我老婆献着殷勤,我老婆也开心地一一回应。
唯一让我有吃味的是,恋时不时地和安东暗通款曲,那秋波可是一个接一个地送过去又抛回来,我勒个去,当其他人都瞎么?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多年前的一个晚上,我和恋一起去广电中心看摇乐表演。
那天她也穿了一类似的衣服,只是没穿超短裙,而是一条快短到大的超短和一件背心,那材要多火辣就有多火辣,路上不少男人的目光哟,要是神能我老婆,我估计她要升天啦。
我们所在的位置离舞台五六米的样,了几瓶啤酒,等着乐队的现。
这支乐队不咋名,估计走的是非主路线吧,但是我老婆倒是很喜。
喝了啤酒,也听了差不多十来首歌,这时恋看着我,说她想离舞台近一。
我自然不反对,就和她一切穿越人群。
突然乐队唱起了一首很受面观众喜的歌曲,粉丝们竟然狼嚎着往舞台涌去,我和我老婆被迫分开了。
我试图接近她,但人太多了,压就不到。
我和恋被挤到了舞台的最右边,她在我左手边八九米的地方,她正站在贝斯手的正前方。
对了,旁白一句,这个贝斯手得是相当帅,估计来这儿的女粉丝没有一个不想和他床单的,当然也包括了我老婆恋。
想到这,我觉不对啊,这里面绝的有谋。
恋脱离我的掌控,难是为了更接近这个贝斯手?我发现,随着摇表演的继续,这对狗男女一直在行着神。
而且,他站在,我老婆上展来的光,他必然是一览无遗。
你妹的,说好一起来看表演,你个小浪蹄中途就跑离我边,去勾搭某个从未谋面的小帅哥了。
这事儿让老有火大啊。
这个时候,我和恋已经结婚三个月了,小也吃了两条大啦,可这况还是有所区别的,那俩人好歹我还是认得的,不说知知底,但知他们不会来。
现在倒好,这贝斯手得也太特么帅,太特么讨女人喜了吧,别把我滴滴的老婆给勾走了啊。
终于等到乐队演唱完最后一首曲,熙熙攘攘的人群开始四散离开。
我站在后面,等着恋回来,咦,这小娃竟然和贝斯手聊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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