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去海鲜餐馆之前,助理要求韩煜上帽,穿着低调一,避免在餐馆被人认来引起轰动。
韩煜拿起一个就掰开,他没想到轻轻一掰血蛤就开了,比预想中的轻松很多。以前他掰血蛤的时候,都需要用指甲用力抠一才会打开。
血蛤的鲜在腔中爆开,让人惊艳无比。
看到血蛤过于容易打开,韩煜有失望,据他吃血蛤的经验,容易打开的血蛤都是过了,吃起来会不够鲜。
今天的新菜品是血蛤,血蛤需要非常集中注意力,如果稍微一走神,血蛤就会过。时间集中注意力会让人很累,今天血蛤又特别的畅销,才午五餐馆的血蛤就已经全卖完了。
在这些客们在开开心心享受血蛤的时候,在外面领号的客收到了一个坏消息,今天的血蛤已经售罄。
,会变差。为了品尝到最佳的血蛤,韩煜决定亲自去一趟浅海鲜餐馆。
又又有气质,菜又好吃,怪不得可以引客们的注意力,就连韩煜也忍不住多看几。
作为当红的量歌手,韩煜经常在外面被别人认来,引起路人的围堵拍照。他已经习惯这些,有时候甚至有享受被众人围观的觉。
原本都在埋苦吃的客纷纷看向从后厨走来的林浅浅。
可是这家海鲜餐馆的客人的注意力全在上,走到哪里都是焦的韩煜有失落。但他失落不到两秒,白亮个大的血蛤让他瞬间忘了前面的事,里、脑里都只有面前的血蛤。
韩煜坐了好一会儿,周围的客人没有一个往他这边看的,都沉浸在中。他来之前以为自己刚来就会把所有人的目光引过来,毕竟自己材那么优越,就算着罩也是非常□□的。
最后韩煜还是听助理的话,午他穿着普通的休闲服、上帽前往浅海鲜餐馆,他已经好一会儿被认来的准备。
刚想着,就听到海鲜餐馆的客突然闹了起来。
完最后一波血蛤,林浅浅就来透透气,每次来看到客吃得开开心心的,她心也开开心心的,她非常喜这气氛,每个客都是发自心的在夸奖她。
助理提前去领号,快到时间的时候韩煜才过去,餐馆就找了一个空位坐。刚坐,韩煜看了看周围的客人,每个客人都在埋吃东西,好像都没人注意到他这个大明星的到来 。
一时之间,海鲜餐馆异常的闹。
嘴一嘬,蛤和血便到尖,立受到蛤的和血的鲜甜,韩煜不由得瞪大双。
但他看着手里掰开的血蛤,红红的,非常诱人,又开始充满了期待。
韩煜细细品味着嘴里的鲜甜,这个血蛤不仅容易掰开,而且吃起来非常的鲜,真的太厉害了。
此时,韩煜终于可以理解海鲜餐馆里客人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他,在那么味的海鲜面前,就算是天王老来了,估计也没人会注意到。
“没办法,都怪我太红。”韩煜自恋的说。
然而低调行作用也不大,就算他穿得很低调,上帽罩,还是经常被认来。
韩煜开始埋苦吃,一掰一嘬,就吃完了一个。过不到一会儿,桌上已经堆满了蛤壳。
他开始对海鲜餐馆的老板充满了好奇,可以如此味海鲜的厨师会是怎样的人。
光是看外表,就能受到血蛤的。
“林老板,您今天又漂亮了,你的血蛤也和您一样漂亮好吃。”
但公司担心在外面围堵的过程容易发生事故,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,通常都要求他低调行。
原本韩煜以为客们都沉迷于,不会有任何人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,就连他这个大明星都无法引起他们的注意。没想到海鲜餐馆的老板一来,他们都放手中的,不约而同地看向海鲜餐馆老板。
“无语了,特意过来吃新菜品,怎么就卖完了?”
“好厉害的厨师!”韩煜不自禁地夸了一句。
在客们的里,他这个大明星还不如一个海鲜餐馆老板,韩煜转看向客们望着的方向,一个清秀、温温柔柔的女生站在这里,即使在娱乐圈见过无数的女,韩煜还是觉得这位海鲜餐馆老板的气质非常独特,让人觉得很舒服。
“天啊!现在还不到五,怎么买完那么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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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林老板,你今天的血蛤真鲜,我们很喜,您辛苦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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